××××××文件
泰价工〔2008〕109号
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曲安奈德等
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各市(区)物价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曲安奈德等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08]1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药品 价格 转发 通知
|
抄送:市卫生局、社保局、药监局,市属医疗机构。 |
|
泰州市物价局办公室 2008年6月5日印发 |
共印25份
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曲安奈德等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苏价工〔2008〕192号
各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9号)有关规定,现将氨咖黄敏等部分非处方药品及其他药品的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印发给你们,其中在附件备注栏内标注“*”的药品为《江苏省定价药品目录》的药品。原苏价工[2008]139号文件中药品通用名称为“哌拉西林舒巴坦”两种规格的价格予以撤销。
以上价格自原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