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价工〔2010〕36号
泰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核定公交票价的报告》(泰公交[2010]第6号)收悉。鉴于3、16、11、50路有人售票线路已改为无人售票公交线路,根据省物价局苏价服[2002]250号、苏价服[1997]382号和苏价工[2008]2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定3、16、50路普通车上车1元,空调车上车2元,一票到底。
二、核定11路试行票价为:从起点乘车到终点的,普通车上车2元,空调车上车3元,一票到底;中途上车的,普通车上车1元,空调车上车2元,一票到底。以上价格试行期为一年。
三、以上票价从营运之日起执行,请你公司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此复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公交 票价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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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政府办,市交通局、财政局、民政局、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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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0年2月26日印发 |